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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處隸屬於臺北市政府財政局,為本府二級機關,置處長、副處長、秘書,下設2組2室、人事機構、7營業分處,組織架構圖如下:

臺北市動產質借處組織圖處本部(另開視窗)處本部(另開視窗)處本部(另開視窗)業務組(另開視窗)稽核組(另開視窗)秘書室(另開視窗)會計室(另開視窗)人事機構(另開視窗)松隆分處(另開視窗) 古亭分處(另開視窗) 龍山分處(另開視窗) 大同分處(另開視窗)中山分處(另開視窗)景美分處(另開視窗)士林分處(另開視窗)

處本部包含處長、副處長、秘書。

本處各單位職掌如下:
業務組:掌理動產質借之營運、管理及逾期質物標售等業務。
稽核組:掌理動產質借業務之稽核、考核與報表資料之建立、分析、統計、處理網路拍賣平台及資訊等相關業務。
秘書室:掌理文書、檔案、出納、總務、財產之管理與營運資金之調配、法制、公關、研考等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。
會計室: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。
人事機構: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。
松隆分處:一、質物之鑑定、估價及質借業務。二、質物及現金之保管。
古亭分處:一、質物之鑑定、估價及質借業務。二、質物及現金之保管。
龍山分處:一、質物之鑑定、估價及質借業務。二、質物及現金之保管。
大同分處:一、質物之鑑定、估價及質借業務。二、質物及現金之保管。
中山分處:一、質物之鑑定、估價及質借業務。二、質物及現金之保管。
景美分處:一、質物之鑑定、估價及質借業務。二、質物及現金之保管。
士林分處:一、質物之鑑定、估價及質借業務。二、質物及現金之保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