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~公告「臺北 市『迪化街商圈』自115年8月1日起為除吸菸區外,不得吸 菸;未設吸菸區者,全面禁止吸菸場所」
- 發布單位:臺北市動產質借處
- 聯絡人:王文加
- 聯絡資訊:02-27208889
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,建構戶外無菸環境, 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,公告「臺北 市『迪化街商圈』自115年8月1日起為除吸菸區外,不得吸 菸;未設吸菸區者,全面禁止吸菸場所」。禁菸範圍:東 至民樂街、西至西寧北路、南至南京西路(含南京西路239 巷)、北至民生西路所圍之平面區域(含邊界之騎樓、人行 道)。 三、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,將依菸害防制法第 40條第2項規定,處新臺幣2,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。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(網址:http://health.gov.taipei)公告 網頁。
發布機關
臺北市動產質借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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